今天時事,想來說那些穿著華麗衣裝,看似端莊、修持高尚的人士,心理和頭殼卻是變態,不符合本國和社會大部份人民的期待。
台灣是個多元民主國家,非常包容,但也因為如此,有些人像似走火入魔般的組成某個團體,來為害整個的社會價值觀。
這些團體說實在的,有存在的必要嗎???
恐龍法官大家都知道,我不贅述了。
犯罪之人理應受到懲罰,是無庸置疑的。但人權團體也好,廢死聯盟也罷,人家判決你們在"靠餐殺小"?
犯人則罰是要有"人道的對待",這我絕對贊成,而不是要甚麼人權???
這些頭殼爹賽團體清醒吧!!好嗎???
歐洲全面廢除死刑,但~郎客阿!您知道嗎?
歐洲法國有一位通緝嫌疑犯,只是嫌疑犯而已,在家看電視,被突然的警察拿槍,不分黑白,問個明白,直接就開槍擊斃了!!!!!
哈!不用上法院審判,直接結案。
上法院判,不會判死呀!直接斃掉,比較省麻煩。
結果警察也是無罪。
牠x的。全是畜牲的國度。
這些文明國家,在國際組織裡,每個好像都是上天派來的正義使者,結果咧!事實上,幹盡喪盡天良的事。
台灣不是受害者嗎???能加入嗎???
再看看國內這些團體做的事!!
我要說一個字:"淦"。
連法醫高大成也說:怎能判是無罪呢???
至少也要判個過失,意外甚麼的....(啥秘哇粿罪名,我忘了)
老爸多年前被公司辭退,沒給退休金,也從沒給加班費。
一天他同事說要不要一起向公司討公道?
最後老爸同意並叫我處理。
起先去勞工局調解,調解了3次,每次的調解委員都不一樣的人,都一樣態度不好,都在搞小動作,偏向資方。
但我不是小孩,法院又不是沒去過,想壓我。就來吧?
最後那位調解委員被我酸回去,"見笑轉生氣"罵我鳥仔屎。
哈,我當然要把握住機會回擊囉!
叫了警察,而那位看似紳士的調解委員嚇傻了。
勞工局的主管馬上上前打圓場賠不是,好禮的拉我去上坐(我真不好意思),說道:此事他會向局長報告此事,希望對委員
做出懲罰,希望我莫追究刑罰,就此打住好嗎??若我不滿意,沒關係,我們在討論看怎麼樣???好嗎?
由於主管好禮相待,又告知後續處理方式,讓我省了很多麻煩,於是,得饒人處且饒人囉。
到了上法院追討公道,也不知怎麼搞的,怎麼我都所遇非人呢???
審判長問話,而老爸不會怎樣回話,我請求代回話。
期間的問審,有次審判長說:若我判你們(我老爸)贏,那麼就開先例,可能有違......。
我回:勞基法是為保護勞工權益所設,這是開宗明義,哪有違反甚麼的??........
我滔滔不絕說法條、理,而槓上審判長。(我們請的律師也很震撼在看戲)
最後審判長說不過我,說:好了,你坐下。
結果審判的結果,老爸很滿意。
琳ㄚ罵咧!有理,法官也可大聲震攝他呢!
很奇怪,這些公家機關理應替勞方(弱勢)討公道,怎麼都同一個鼻孔出氣偏向資方呢???
難怪以前的人都說,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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